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114.“他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表示那时所有在教会之内的人。这从“在家里生的”和“用银子买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家里生的”是指属天人;“用银子买的”是指属灵人(对此,参看2048, 2051, 2052节)。这些章节还说明,他们是教会之内的人,因为所有在教会之内的人,也就是所有构成教会的人要么是属天的,要么是属灵的。至于谁是属天人,谁是属灵人,可参看前文(2088节)。本章最后这一节概括了前面所说的一切,即:当人们,无论教会之内的人,还是教会之外的人,洁除了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时,主就使他们成为公义。这两种人都被称为“家人”,因为“家”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国度(204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