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093.“就是撒拉必给你所生的”表示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这理性将从神性真理而出。这从“撒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神性真理(参看2063, 2081节);“亚伯拉罕”是指神性良善(如2063节所述,以及其它各个地方)。
至于主的第一理性是如何孕育和出生的,这在前一章论述“以实玛利”的地方已经说明,“以实玛利”就代表第一理性。本章和下一章则论述主如何通过类似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的结合将该理性变成神性。第一理性只能通过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而孕育,也只能从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出生,该情感由撒拉的婢女夏甲来代表,如前一章所示(1895, 1896, 1902, 1910等节)。
但第二理性或神性理性不是以这种方式孕育和出生的,而是通过内在人的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由此产生的流注孕育和出生的。对主来说,这种合一是凭祂自己的能力实现的,这能力来自神性本身,也就是来自耶和华。如前面反复说明的,祂的内在人是耶和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良善本身属于祂的内在人,“撒拉”所代表的真理本身也属于内在人;所以两者都是神性,而主的神性理性就从它们两者孕育和出生。事实上,它从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因而通过真理孕育和出生,因为理性的主要元素是真理,如前所述(2072节)。这就是为何此处说“撒拉必给你所生的”,这句话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神性理性将从神性真理而出;17:17说,撒拉是“一个九十岁的女人”,这句话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将实现这一切。
对每个人来说,由于他被造为神的样式和形像,所以与之类似但不可等同的事会发生,也就是说,他的第一理性也是通过他的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生命的流注而孕育和出生的;但他的第二理性是由从主通过内在人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产生的。当他正在重生时,便从主获得这第二理性,因为那时,他以其理性感知何为信之良善与真理。在人里面,内在人在他的理性之上,是主的(参看1889, 19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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