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063

2063.“不可再称

2063.“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因为撒拉才是她的名”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的阐述(17:5)清楚可知,在那里,经上说“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些话同样表示祂要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参看2009节)。事实上,加到“撒拉”这个名字上的字母“H”取自耶和华之名,以便撒拉和亚伯拉罕一样,可以代表主的神性;也就是说,可以代表主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其中:“亚伯拉罕”代表神性良善,“撒拉”代表神性真理;神性理性,也就是以撒,将从该婚姻而生。
神性良善本身是爱,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怜悯;它是主的内在,也就是耶和华,耶和华是良善本身;该良善由亚伯拉罕来代表。要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由撒莱来代表;这真理一旦也变成神性,就由撒拉来代表,因为主逐渐朝着与耶和华合一前进,如前面各处所说的。在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良善成为真理的源头之前,真理还不是神性,由撒莱来代表。但当真理与良善完全合一,以至于成为良善的产物时,它就是神性;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本身也是良善,因为它是良善之真理,或说良善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寻求与良善合一而通往良善的真理是一回事;已经与良善彻底合一,以至于完全来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另一回事。通往良善的真理仍保留着某种人性,但与良善完全合一的真理则脱去了人性的一切,并披上神性。
和前面一样,这个问题也能通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当一个人正在重生,也就是将要与主结合,或说尚未与主结合时,他通过真理,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迈向这结合,因为若不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他迈向这种结合所借助的真理,没有人能重生。主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去迎接这些真理,并将这仁爱引入信的认知或知识,也就是引入它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是接受良善的器皿;因此,真理越纯正,就越增多,良善也越大量接受它们作为器皿,把它们归入秩序,最后通过它们显现,以至于最终真理若不作为传输良善之光的媒介,就不会显现。真理以这种方式变得属天-属灵。由于主只存在于从仁爱流出的良善中,所以人以这种方式与主结合,并通过良善,也就是仁爱而被赋予良心;以后他便出于良心思考真理,做正确的事。不过,这良心与已经充满良善或仁爱的真理和正确的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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