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06.有谁比那些爱自己,同时拥有世俗学问的人更坚信自己的眼睛开了,如神一样知道善恶的呢?然而,又有谁比他们更盲目呢?只是问问他们,就会发现他们甚至不知道灵的存在,更不用说相信了。对于属灵和属天生命的性质,他们则一无所知。他们也不承认永生,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像动物那样灭亡。他们根本不承认主,只拜自己和自然。他们当中那些想说话更谨慎一点的人则谈到一位统治万有的至高存在,却又不知道该存在是何性质。
这些就是他们的基本假设,他们私下里通过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以多种方式证实这些假设;他们若敢,甚至会在全世界面前如此行。尽管这些人渴望被视为神,或最有智慧的人,但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没有自我,他们就会回答说,没有自我就是没有存在,他们若丧失自我,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你问他们什么叫靠主活着,他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幻想。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良心,他们就会说,良心纯粹是幻想物,有助于约束普通老百姓。如果你问他们是否知道什么叫感知,他们只会嗤之以鼻,称其为宗教狂的标志。这就是他们的智慧,这就是那些“眼睛开了”的人,这就是那些为神的人。他们以为诸如此类的假设比白昼还清晰,并以这些假设为起点,由此继续往前走,以这种方式推理信之秘密。其结果除了是黑暗的深渊外,还能是什么呢?这些人比任何人都更是迷惑世人的“蛇”。不过,上古教会的这代后裔还不具有这种性质。本章14-19节经文会论述他们后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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