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2023

2023.“随从你的

2023.“随从你的种”表示由此产生的存在于那些信祂的人当中的神性。这从“种”和“随从你”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仁之信(参看1025, 1447, 1610节);“随从你”是指随从祂,如刚才所解释的(2019节)。存在于那些信主的人当中的神性是爱和仁。“爱”是指对主之爱,“仁”是指对邻之爱。对主之爱绝不可能与对邻之爱分离,因为主的爱面向全人类,祂愿意永远拯救人类,并将人类完全联结于祂自己,以至于一个都不灭亡。因此,凡爱主的人都拥有主的爱,由此只会爱他的邻舍。
但那些爱邻的人不一定爱主。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他们可能不知道主,但主仍在仁爱中与他们同在,如第一卷所示(1032, 1059节)。这也适用于教会之内的其他人,因为对主之爱处于更高等级。那些爱主的人是属天人,而那些爱邻或拥有仁爱的人是属灵人。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拥有对主之爱;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拥有对邻之爱,或仁爱。等到后面提到爱和仁时,我们就会看到它们之间的这种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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