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97.“使你大大繁多”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无限繁殖。这从“繁多”的含义清楚可知,“繁多”论及真理,如前所述(43, 55, 913, 983节)。由于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从良善流出的真理的无限繁殖,如前所述(1940节)。情感有两种,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就是出于对良善的爱而实行良善,对真理的情感则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实行良善。乍一看,这两种情感似乎一样;而事实上,无论在本质上还是在起源上,它们都彼此截然不同。严格来说,对良善的情感,或出于对良善的爱而实行良善,属于意愿;而对真理的情感,或出于对真理的爱而实行良善,属于理解力;因此,这两种情感像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对良善的情感来自属天之爱,而对真理的情感来自属灵之爱。
只有属天人才拥有对良善的情感,属灵人则拥有对真理的情感。至于何为属天之物和属天人,何为属灵之物和属灵人,这在第一卷已经充分说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处于对良善的情感,而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前者是一个属天教会,而后者是一个属灵教会。在天堂,所有天使要么是属天的,要么是属灵的。属天天使是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属灵天使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主向前者显为一轮太阳,向后者显为一轮月亮(1529-1531, 1838节)。当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时,祂就将后一种情感,即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良善的情感合一,对良善的情感是出于对良善的爱而实行良善。因此,“大大繁多”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无限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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