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89.“亚伯兰”表示处于那种状态和那个年龄的主,这从前面关于亚伯兰的阐述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亚伯兰代表主,因为当圣言提到他时,在天堂不会理解为其他亚伯兰。那些出生在教会,从圣言听说亚伯兰的人进入来世后,的确知道亚伯兰是谁;但由于亚伯兰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并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帮助,所以他们就不再对他感兴趣了。此外,他们被告知,在圣言中,“亚伯兰”只用来表示主。事实上,拥有天堂观念,但没有形成任何人的形像的天使对亚伯兰一无所知。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并且亚伯兰被提到时,他们只感知为主。当我们阅读现在这句话时,他们感知为处于那种状态和那个年龄的主,因为此处耶和华正在与亚伯兰,也就是与主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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