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81.我再讲一个类似例子。我曾做到一个很普通的梦,醒来后便从头至尾讲了一遍。天使说,这与他们正在讨论的东西完全一致;出现在梦中的,不是他们正在讨论的东西,而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事物,天使讨论的想法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转变为这种事物,或说我梦里的东西代表并对应于他们的观念,直到最小的细节,以至于没有一个细节缺失。我还与他们谈论了流注,即:这些事物或观念如何流入并发生变化。有一个人给我这样一个印象,他受属世真理支配;我对他的这种看法是从他的生活行为中获得的。有一场关于属世真理的讨论正在天使中间进行,因此那人被呈现给我。他在我梦中对我说的话和他做的事依次到来,都代表并对应于它们更高的源头,就是正在天使中间进行的讨论。然而,他告诉我的却与天使们正在讨论的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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