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75

1975.关于梦。众

1975.关于梦。众所周知,主不仅通过异象,还通过梦向先知们揭示天堂的奥秘;和异象一样,这些梦也充满代表和象征,具有灵义,并且几乎都属同一类。除了先知外,梦也向其他人透露将要到来的事;如约瑟的梦,与约瑟一同坐监之人的梦,法老、尼布甲尼撒和其他人的梦,这也是众所周知的。由此可见,这类梦和异象一样,都是从天堂流入的;区别在于,梦是在肉体睡着时发生的,而异象是在肉体没有睡着时发生的。先知的梦和诸如圣言所描述的那些梦如何流入,事实上如何从天堂降下,已经活生生地被展示给我。关于这些梦,让我从经历中讲述以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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