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72

1972.就出现在灵

1972.就出现在灵眼而非肉眼面前的异象,确切地说景象而言,它们越来越内在。我在灵人界看到的事物是在清晰的光中看到的,但天使灵天堂里的事物,我看得比较模糊,天使天堂里的事物看得更模糊,因为我灵的视觉极少被打开到那种程度。不过,我凭某种感知(这种感知的性质无法描述)得以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通常要借助中间灵人。有时那里的事物出现在天堂之光的阴影中;这阴影不像世界之光的阴影,因为这是一种因不被理解力和类似视觉理解而逐渐变得稀少和微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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