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70

1970.真正的异象

1970.真正的异象是指那些在来世真实存在的事物的异象或景象,它们才是能用灵眼不能用肉眼看见的真实事物。当世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他的灵所拥有的视觉被主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当他离开肉体转到来世时,就会进入灵的视觉;因为人就是披着一个肉身的灵。这些就是先知们的异象。当我们灵的视觉被打开时,我们就会在比世上正午之光还要明亮的光中看见那些真实存在于灵人当中的事物;不仅看见代表,还看见灵人本身,并感知到他们是谁,是什么样,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有什么样的情感、说服,想什么,甚至信什么(1388, 1394节)。这一切都通过完全就像人类言语的活生生的言语被证实了,并且没有差错,摆脱了一切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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