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67

1967.有些人反复

1967.有些人反复宣称自己所看到的异象,说自己看见了许多东西。他们的确看见了东西,但只是产生了幻觉。我已获得关于这些异象的教导,也看到它们是如何发生的。有些灵人能通过幻觉使得构成异象的那类表象或形状看似真实物体。例如,如果有某种东西在阴影中,或月光下,甚至在白天被看到,只要这个对象在暗处,这些灵人就会使观看者的头脑不断固定在对某个具体事物的观念上,或说让他的头脑一刻不停地思想某个对象,无论它是动物、怪物、森林,还是其它某种东西。只要头脑固定在这个观念上,或说固定在这种思维上,幻觉就会生长并发展,直到最终这个人深信不疑,把这些形状看成绝对真实的物体;而事实上,它们只是幻觉。这些异象会临到那些沉迷于幻想,没有主见,由此容易什么都信,容易上当受骗的人身上。这些人是幻想者、空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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