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61

1961.“亚伯兰给

1961.“亚伯兰给夏甲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表示它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认识正在讨论的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144, 145, 1754节);“以实玛利”是指理性真理,16:11-12以这些话描述了该理性真理:你要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他必是个野驴人;他的手要攻打众人,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对面。至于这些话的含义,可参看对那两节的解释(1946-1951节)。那里描述了该理性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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