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40

1940.“我必使你

1940.“我必使你的种极其繁多”表示当理性人把自己置于与良善联合的内层人或直觉真理的掌控权之下时,它的繁殖或结实。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爱和信,如前所述(1025, 1447, 1610节)。然而,此处“使种繁多”表示当理性人臣服于内层真理或神性真理时,理性里面的爱之属天事物的繁殖或结实。“繁多或增多”论及真理,“繁殖或结实”论及良善,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43, 55, 913, 983节)。不过,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繁多”表示繁殖或结实,因为祂的理性里面的一切真理都会变成良善,并由此变成神性,如此处关于祂所宣称的。人的情况则不然,他的理性是由主从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中形成的。这情感就是他的良善,他出于这良善行事。
至于人的理性里面的繁殖和增多,这是无法理解的,除非一个人知道流注是怎么回事。对此,大体上可以这么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人,一个介于中间的理性人和一个外在人,如前所述(978节)。内在人就是他的至内层和人性的源头,或说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并有别于动物,动物没有这至内层。内在人可以说是主,也就是属于主的属天和属灵事物进入人的门口或入口。那里所发生的一切不是这个人所能理解的,因为它完全在他进行思考所在的理性层之上。看似属于人自己的理性实际上就从属于这至内层或内在人。从主所获得的爱和信的天上事物通过内在人流入理性,然后通过这理性流入外在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但所流入的事物照各人的状态而被接受。
理性若不臣服于主的良善和真理,就要么窒息、要么弃绝、要么败坏所流入的事物;当它们流入记忆的感官知识,或记忆中源于感官经验的事实时,更是如此。这就是落在路旁,或石头地上,或荆棘里的种子的含义,如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13:3-7; 马可福音4:3-7; 路加福音8:5-7)。但当理性臣服并相信主,也就是祂的圣言时,它就像好土或好地,种子落在里面就结出大量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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