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910

1910.“夏甲就怀

1910.“夏甲就怀了孕”表示理性的最初生命。这从“怀孕”的含义清楚可知,“怀孕”是指最初的生命。关于理性,如前所述(1895节),当内在人的生命流入外在人对认知和知识,或说宗教知识和世俗学问的情感的生命时,它便获得生命。对认知和知识,或说宗教知识和世俗学问的情感的生命可以说给予理性一种身体,或说作为衣服穿在内在人的生命上,如同身体作为衣服穿在灵魂上。这正是认知和知识的功能。灵魂和身体的观念或形像,或说看似灵魂和身体的某种东西就存在于属于人的一切事物中,就在他情感的一切事物和思维的一切事物中,因为没有任何事物,无论它看似多么简单,不是由许多部分构成,并从先于它的某种事物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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