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884

1884.关于另一种

1884.关于另一种异象,就是被灵带到另一个地方,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这种异象是什么,它是如何发生的;但我只经历了两三次,我就说说其中一次经历。我一边漫步在城市的街道和乡村的草地上,一边与灵人交谈,只知道我是完全清醒的,如在其它时候那样看见事物,也没有走错路。然而,在此期间,我一直在异象中,看见树林、河流、宫殿或豪宅、房屋、百姓,等等。我这样走了几个小时后,却突然发现自己在用肉眼观看,并意识到我在另一个地方,这让我大吃一惊。我感觉我正在经历经上所说的那些“被灵带到另一个地方”的人所处的状态,因为当这一切正在发生时,你不会停下来思想路程,无论它有多少英里;你也不会思想时间,无论它有多少小时或多少天;而且没有任何疲累的感觉。此外,你正在沿着你所不知道的小路被领着走,直到抵达目的地。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是为了让我知道,一个人能被主领着走,却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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