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875.我被允许感知主祷文中基于下面这句话的天使观念,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离我最近的善灵开始通过我里面可感知的某种观念消除“试探”和“凶恶”,他们如此彻底地弃绝这些观念,直到纯天使的东西,即良善保留下来,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字义就这样完全消失了。在消除的过程中,第一步是形成关于该良善的无数观念,即:良善如何从一个人的苦难中出来,而苦难来源于这个人和他的邪恶,这邪恶就含有惩罚在里面。伴随这些观念的,是对以下观点的一种愤慨,即:任何人都应该想到试探及其邪恶来自其它某个源头,并且任何人在想到主时,都应该想到邪恶。这些观念随着它们升得越来越高而逐渐被洁净。它们的上升由前面(1393节)所描述的消除来代表,并且消除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迅速完成,直到最后这些观念进入我思维的阴影中。那时,它们在天堂中,那里只有关于主之良善的无法形容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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