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854.“必享长寿,被人埋葬”表示那些属于主的人享受一切良善。这从以事实清楚可知:那些死亡并被埋葬的人并没有死亡,而是从一种模糊的生命进入一种清晰的生命。因为肉体的死亡只不过是生命的延续和完善;就在这时,那些属于主的人第一次享受一切良善。这种享受由“享长寿”来表示。他们“死亡”、“被埋葬”、“归到列祖那里”这样的话经常出现,但这些话的内义却不同于它们的字义。内义描述的是死后生活和永恒事物,字义描述的是尘世生活和短暂事物。
因此,当这些话出现时,那些专注于内义的人,如天使,不会想到死亡和埋葬,而是想到生命的延续,因为他们认为死亡只是脱去最粗糙的物质元素和时间,是生命本身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因为死亡根本不进入他们的思维。人的年龄也一样;所以当此处提到“长寿”时,天使对长寿根本没有任何感知;事实上,他们不知道长寿是什么,因为他们不断接近成年初期和青年时期的生命。这种生命,因而属于它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就是“长寿”等类似词语出现在圣言中时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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