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812

1812.“他信耶和

1812.“他信耶和华”表示那时主的信。这从这些话本身和内义上的思路清楚可知,即这一思路:主在世时从未停止试探的争战和胜利。主不断充满至内在的信靠和信仰,即:祂因出于纯粹的爱为了拯救全人类而争战,故必然得胜;这就是此处“信耶和华”的意思。从人争战所出于的爱就能知道他的信是什么。一个出于其它任何爱而非出于对邻舍的爱和对主国度的爱而争战的人,不是出于信争战,也就是说,他不信“耶和华”,而是信他所爱的,因为他争战所为的爱本身就是他的信。例如,出于对在天上成为最大者的爱而争战的人不信耶和华,而是信他自己,因为想成为最大的就是想命令、控制其他人;因此,他是为命令、控制而争战;其它一切例子也一样。因此,从一个人争战所出于的爱本身就能知道他的信是什么。
然而,主在其所有试探的争战中从不出于自我之爱,或为了祂自己而争战,而是为全宇宙所有人争战。祂不想在天上成为最大的,因为这违背神性之爱。祂甚至几乎想成为最小的。祂争战完全是为了让其他所有人都能成为某种事物,并得救。祂在马可福音中也是这么说的:
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交出自己的灵魂为多人作赎价。(马可福音10:37, 43-45)
这就是主争战所出于的爱,也就是信;这就是此处“信耶和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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