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803.“由你亲腹出的”表示那些拥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这从“腹”和“由腹出”的含义清楚可知,“由腹出”是指生出,在此是指那些从主而生的人。那些正在从主而生,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正在接受主的生命。如前所述,主的生命就是神性之爱,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或祂永远拯救,若有可能,拯救全人类及其每个成员的渴望。那些没有主的爱,也就是不爱邻如己的人从未拥有主的生命,因而从未从祂而生,也就是说,不是“由祂腹出的”,故不可能是主国度的继承人。
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由腹出的”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爱主和爱邻的人。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哦,巴不得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江河,你的公义就如海浪;你的种也必如海沙,你腹中所出的也必如沙粒。(以赛亚书48:17-19)
“如海沙的种”表示良善,“如沙粒从腹中所出的”表示真理,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的人,因为唯有这些人热爱良善和真理。
另外,在圣言中,“腹”(或肚腹)表示爱或怜悯,因为生殖器官,尤其母亲的子宫代表并因此表示贞洁的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对子女的爱。如以赛亚书:
你肚腹的激动和你的怜悯向我止住了。(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
以法莲不是我的宝贝儿子吗?不是可喜悦的孩子吗?所以我的肚腹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耶利米书31:20)
由此清楚可知,爱本身或怜悯本身,和主对人类的同情就是“腹(或肚腹)”和“由腹出”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因此,“由腹出的”表示那些拥有爱的人。关于主的国度就是相爱,可参看前文(548, 549, 684, 693, 6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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