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795

1795.“承受我家

1795.“承受我家业的”表示外在教会。这从“承受家业的”在内义上,也就是论及教会时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内在教会本身是家,一家之主是主时,外在教会就被称为“承受家业的”。这正是外在教会的角色,因为一切家业都属于教会的外在,如仪式的执行,以及其它许多涉及圣殿或敬拜场所和教会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或主之家的活动的执行。
教会的外在事物若没有内在事物,是毫无价值的,什么都不是。它们正是从内在事物获得自己的存在和品质。这种情况类似于人:人的外在或肉体本身是毫无价值的东西,除非有内在赋予它灵魂和生命。因此,内在如何,外在就如何;或性情和心智如何,通过外在或肉体出来的一切,其价值就如何。构成人的是属于心脏的事物,而不是属于口唇和动作的事物;教会的内在事物也是如此。不过,教会的外在仍像一个人的外在,因为它们充当管家或负责人的角色;或也可说,当“家”表示内层时,外在人或肉体人同样可被称为这个家的管家或负责人。由此明显可知“无子”表示什么,即表示当教会没有内在,只有一个外在时的状态;主表示不满的那段时间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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