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774.有些灵人不愿听见关于圣言内在事物的任何东西;事实上,无论多么能够理解,他们仍不愿理解。他们主要是那些将功德置于善行,因而出于爱自己和世界行善,也就是说,为了给自己谋取显赫地位或财富和由此而来的名声,而不是为了主的国行善的人。在来世,这种人比其他人更渴望进入天堂;但他们却留在天堂之外,因为他们不愿学习并充满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此被一种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他们按照自己的谬见解释圣言的文字,提出凡赞成他们恶欲的段落。这种人以一个小老妇人来代表;这妇人的脸很难看,但仍然雪白,她的面容扭曲,这使得她很丑陋。而另一方面,那些欣然接受并热爱圣言内在事物的人则以一个豆蔻少女或花季少女来代表,这少女穿着漂亮的衣服,戴着花环和天上的华丽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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