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第十五章
圣经或圣言,它如何隐藏神性事物在自己里面,这些事物在善灵和天使面前是完全敞开的
1767.当圣言被某个热爱圣言并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阅读,甚至被一个以简单的心思相信经上所说的话,没有形成违背内义里面的信之真理的观念之人阅读时,主就会以极大的优美和迷人的魅力,也用可见的代表把圣言展示在天使眼前,并且这一过程照着当时天使的整个状态而具有无法形容的多样性。这种优美和魅力如此之大,以至于每一个细节都感觉仿佛拥有生命。这生命就是存在于圣言里面,并且当圣言从天上降下来时,孕育生出圣言的东西。出于这个原因,主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它虽在文字上显得粗糙、不完美,却隐藏着属灵和属天事物在里面;当人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就向善灵和天使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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