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735

1735.“至高的神

1735.“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表示主的内在人,这从刚才关于“内在人”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古教会,耶和华被称为“至高神”,因为“高”代表并因此表示内在之物,所以“至高”表示至内在之物。这就是为何古教会的敬拜在高地,大山和小山举行。此外,至内层相对于外层和最外层,完全就像至高层相对于较低层和最低层。至高或至内层是爱的属天元素,或爱本身。耶和华,或主的内在人是爱的属天元素本身,也就是爱本身;除了对全人类纯粹的爱、因而纯粹怜悯的属性外,其它属性都不适合它;怜悯是这样,它愿意拯救所有人,使他们永远幸福,将它自己的一切都赐给他们,因而出于纯粹的怜悯、凭爱的大能将所有愿意跟随的人引向天堂,也就是引向它自己。这爱本身就是耶和华。
除了爱以外,其它任何实体都不能被描述为我是自有(Am)或存在(Is),或说具有独立的存在。一切生命的真正存在(或本质),换句话说,生命本身,都来自这爱,因为这存在天生就在爱里面,是爱本身。唯独耶和华是生命的存在,或生命本身,因为唯独祂是爱,所以每一个事物都从祂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本质)和生命。除了唯独耶和华,也就是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由于除了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所以人们觉得自己靠自己活着,是一个感官错觉。天使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主活着,因为他们活在主生命的存在(本质)中,就住在祂的爱里面。然而,貌似靠自己活着的表象,连同无法形容的幸福被赐给他们,胜过其他所有人。因此,这就是活在主里面的意思;除非我们活在祂的爱里面,也就是活在对邻之仁里面,否则,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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