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708.“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表示外在人中那些现已摆脱奴役枷锁的良善,这从“精练壮丁”和“亚伯兰家里生养” 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的“精练壮丁”,也就是受过训练但缺乏经验的人,在内义上是指外在人中那些能与内层人结合的良善;而“家里生养的”在内义上同样是指这些良善,也指真理,是属于内层人的。不过,这句话包含的奥秘比所能表达的还要多。这些奥秘尤其涉及:试探的争战之后,表面的良善如何变成纯正的良善,然后它们如何与内层人或中间人结合,又通过这内层人或中间人与内在人结合,并以同样的方式变成神性。因为主逐渐将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结合起来,并且是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而如此行的,如前所述(1659:2, 1661:5节)。这些变得纯正的良善被称为亚伯兰的“精练壮丁”,或缺乏经验的人,因为这些良善经过了训练,但缺乏经验。它们因靠祂自己的能力获得,故被称为“家里生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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