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701

1701.“有一个逃

1701.“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表示主出于祂的内层人感知到。这从“希伯来人亚伯兰”的含义清楚可知,稍后将解释,“希伯来人亚伯兰”是指当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时的内层人。由于这些描述在内义上论及主,并且这些历史细节具有代表性,所以很明显,“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只表示主感知到。内层人感知到外在人中正在发生的事,就好像有人要告知这种活动一样。对正在发生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的主,非常清楚地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的性质和起源。例如,如果有邪恶的东西占据其外在人的情感,或有虚假的东西占据它的思维,祂不可能不知道它的性质和起源;祂甚至知道是哪些恶灵正在激活邪恶和虚假,他们是如何激活的,等等。因为诸如此类的事和无数其它事瞒不住天使,几乎连拥有属天感知的世人都瞒不住,更何况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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