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7

17.创世记1:2.

17.创世记1:2.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重生之前,人被称为空虚混沌之地,以及没有播入良善或真理之种的土壤。“空虚”表示缺乏良善,“混沌”表示缺乏真理。结果就是黑暗,也就是愚蠢,以及对属于信主的一切,因而对属于属灵和属天生命的一切的无知。主通过耶利米如此描述这样一个人:
我的百姓愚顽,不认识我。他们是愚昧无知的儿女,有智慧行恶,没有知识行善。我观看地,看,地空虚混沌。我观看天,天也无光。(耶利米书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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