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685.“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表示外在人中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14:1;1661节)这四王的含义清楚可知。
1685a.“以拦王基大老玛”表示真理,“戈印王提达”表示良善,其他二王表示源于这些的事物,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列举这些王的顺序不同于前面(14:1)的。“以拦王基大老玛”在那里排在第三位,在此则排在第一位;而“戈印王提达”在那里排在第四位,在此则排在第二位。首先进入争战的是真理,因为真理是争战所用的武器。真理使人认识到何为虚假、何为邪恶,所以在人吸收世俗知识,以及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前,这类争战永远不会发生。因此,此处首先提到的“基大老玛”表示主里面的真理。这从“以拦”的含义也清楚可知,“以拦”是指源于仁之信,这信与真理是一回事(如前所示,创世记10:22;1228节)。由此可知,“戈印王提达(或民族)”表示良善,其他二王则表示源于这些(良善和真理)的真理和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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