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682

1682.“于是所多

1682.“于是所多玛王、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和比拉(就是琐珥)王,都出来”表示普遍掌权的邪恶和虚假。这从前面(14:2;1663节)关于这些王所说的清楚可知,即:他们是指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说服。在那一节,这些王表示总体上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或也可说,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说服;因此,经上说与他们交战。之后的主题则转向与利乏音人、苏西人、以米人,以及亚玛力人和亚摩利人交战;最后是与一开始提到的那些王交战。所以这些王在此仅表示属于较低等级的掌权的邪恶和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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