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643.天使灵的言语是无法理解的;所以在此只用几句话说说它,但只能说被称为代表的那种。他们讨论的主题本身会以奇妙的形式有代表性地呈现出来,这种形式从感官物体中被抽离出来,通过最甜蜜、最美丽的代表以无数方式发生变化。从相爱的幸福中不断涌现出来的情感流注从主通过更高的天堂流入,使得每一个事物可以说都活了。他们讨论的每一个主题都以这种方式通过连续的系列代表呈现出来。无论在哪个系列,没有一个代表能被清晰地描述出来。这些就是流入灵人观念的东西,但对他们来说并不明显,除非某种普遍的东西流入并影响他们。他们对天使灵清晰感知到的事物没有任何清晰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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