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62

162.真理和公正的

162.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流出的。事实上,整个天堂就是一个属天人,因为唯独主是属天人,是天堂和属天人中的每一个事物的全部。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属天的。由于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降下的,所以婚姻的律法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如此降下。世上的一切婚姻都必须源自并遵照天堂的婚姻;该婚姻是由一位主与一个天堂,或一个以主为头的教会构成的。由此而来的婚姻的律法是这样:必须是一夫一妻,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代表天堂的婚姻,是属天人的一个典范。该律法不仅被揭示给上古教会的人,还被铭刻在他们的内在人中。因此,那时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他们组成一个家庭。但当他们的后代不再是内在人,而是变成外在人时,就开始娶多个妻子。
由于上古教会的人因他们的婚姻而代表天堂的婚姻,所以婚姻之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天堂和天堂的幸福。但当教会衰退时,他们就再也感知不到婚姻之爱中的任何幸福了,反而以娶多个妻子为乐,而这种快乐是外在人的快乐。主称之为“心硬”,因此缘故,摩西允许他们娶多个妻子,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个肉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肉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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