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610

1610.“我也要使

1610.“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表示无限量地增多。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此处经上说他的种要变得“如同地上的尘土”;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经上有时说如同“海沙”,有时说如同“天上的众星”。这些词语都有各自的含义。“地上的尘土”论及属天事物,因为“尘土”表示爱的属天一面,如前所示(620, 1413, 1437, 1585节)。“海沙”论及属灵事物,因为“海”表示爱的属灵一面,也如前所示。而“如同天上的众星”表示这两者,只是等级更高。这些东西因无法数算,所以成了用来描述无限量繁殖、增多的习惯说法。
他的种(也就是爱之信,或爱)要无限量地增多,这句话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尤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因为就人性或人身本质而言,主被称为“女人的种”(参看256节)。当所表示的是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时,“无限量地增多”表示无限的属天和属灵;另一方面,当种表示人类中的仁之信或仁时,意思是这“种”在每个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里面无限量地增多。在来世,这种事也实际发生在每个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身上。对这样一个人来说,仁和源于仁之信,连同它们所具有的幸福会增多到如此程度,以至于只能用不可估量和无法形容来描述。当“种”表示人类时,这“种”在主国度中的增多也是无限量的,不仅来自教会里的人及其子女,还来自教会之外的人及其子女。因此,主的国度或天堂是无穷无尽的。关于它的无穷无尽,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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