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61

161.上古教会的这

161.上古教会的这一代并不邪恶,还是良善的。由于他们渴望活在外在人,或自我中,所以主就允许了;但祂出于怜悯将某种属天-属灵之物注入其中。内在人与外在人如何行如一体,或它们如何看似一体,是无法知道的,除非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为了对它形成某种概念,以行为为例。除非仁爱,或爱和信在行为里面,主在这些里面,否则该行为就不是一个可称为仁爱作为,或信之果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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