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603.“罗得与亚伯兰分离以后”表示当外在人的欲望被移除,以至于不再碍事时。这从“罗得”代表外在人,以及关于他的分离,也就是那些将造成阻碍的事物被分离出去的阐述清楚可知。这些被移除后,内在人或耶和华就与外在人,即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行如一体。前面所说的不一致的外在事物,就是那阻碍内在人在作用于外在人时使外在人与它自己成为一体的(1547, 1563:2, 1568, 1581, 1594节)。外在人只是一种工具或器官,本身根本没有任何生命。然而,它能从内在人那里接受生命,这时就看似外在人从自己拥有生命。
但对主来说,祂逐出遗传之恶,从而洁净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的器官元素后,这些也接受生命,好叫在内在人方面已经是生命的主也在外在人方面成为生命。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荣耀”所表示的: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辰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1, 5)
又: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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