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59

159.要明白这些事

159.要明白这些事是什么情况并不容易,除非知道属天人的状态是何性质。属天人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内在人完全不同于外在人,事实上如此不同,以至于属天人明白什么是属于内在人的,什么是属于外在人的,主又如何通过内在人掌管外在人。但这属天人的后代渴望属于外在人的自我,所以他们的状态发生如此改变,以至于他们不再明白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任何区别,反以为内在人与外在人为一。这种感知就是渴望自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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