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589.“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表示从对良善的情感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从“埃及”和“琐珥”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参看1164,1165节;1462节用于正面意义)是指记忆知识(1462节);“琐珥”是指对良善的情感。琐珥是距离所多玛不远的一座城市,当天使把罗得从所多玛的大火中救出来时,罗得也逃到这城(如创世记19:20, 22, 30所描述的)。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过琐珥(创世记 14:2, 8; 申命记34:3; 以赛亚书15:5; 耶利米书48:34),在所有这些地方,它都表示一种情感。它因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故在反面意义上(反面意义是常见的情形)也表示对邪恶的情感。
外在人有三个组成部分,即:理性部分、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和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理性部分更为内在,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更为外在,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内在人正是通过理性部分与外在人结合的;理性部分如何,该结合就如何,或说该结合的性质取决于理性部分的性质。此处的外在感官或肉体感官部分是指视觉和听觉。但理性部分本身毫无价值,除非情感流入其中,将其激活,给它带来生命。由此可知,理性部分的品质反映了情感的品质,或说理性部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当对良善的情感流入理性心智时,它在理性部分就会转化为对真理的情感。当对邪恶的情感流入时,情况正好相反。由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受理性部分支配,并为它的功用充当一个工具,所以可推知,情感也流入或作用于记忆知识或事实部分,并以某种秩序排列它。外在人中只有情感拥有生命。其原因在于,对良善的情感从属天层面,也就是从属天之爱降下来;属天层面,也就是属天之爱将生命赋予它所流入的一切,甚至赋予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
实际上,爱之良善不断从主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但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处于恶欲的人败坏这良善;而带给它的生命却仍保留。为理解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比看看接受光线的物体。有些物体会以最美丽的方式接受这些光线,并将它们转换为最美丽的色彩,如钻石、红宝石、风信子石、蓝宝石和其它宝石。而其它物体却不以这种方式接受它们,反而将它们转换为最丑陋的颜色。这一点也可从人们的不同秉性看出来;有些人张开双臂,用尽一切情感从别人那里接受良善,而有些人却将它们转变为邪恶。这一切表明,当理性心智“如同耶和华的园子”时,从对良善的情感所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知识由“到琐珥时的埃及地”来表示),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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