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561

1561.“亚伯兰又

1561.“亚伯兰又在那里呼求耶和华的名”表示在那种状态下的内在敬拜,这从前面(440, 1455节)所解释的“呼求耶和华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之所以也提到“坛”,并和前一章(创世记12:8)一样说他“呼求耶和华的名”,是因为这两种状态是相似的。区别在于,与前者相比,此处所描述的状态是一种光之状态。当知识或认知植入前面(1458, 1548节)所描述的那种状态时,它们就会把它变成光之状态,或说使它变得清晰。当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与以前的属天状态结合时,其活动就用此处这些话来描述。敬拜本身仅仅是从里面的属天品性显露出来的某种活动。没有活动,属天的核心永远不可能存在。敬拜是它显露的最初活动,因为这是它表达自己的方式,它在敬拜中感受喜乐。爱和仁的一切良善构成本质的活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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