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545

1545.“他和他妻

1545.“他和他妻子”表示那时与主同住的属天真理。这从“他”,也就是“亚伯兰”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主,因而是指祂主里面的属天事物。人之为人凭的是与他同住的事物;主之为主凭的是与祂同住的属天事物,因为唯独主是属天的,以至于是属天本身。因此,“亚伯兰”,尤其“亚伯拉罕”表示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妻子”的含义进一步看出来,“妻子”是指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结合的真理,如前所示(1468节)。这些真理是属天真理,或源于属天事物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经上先提到“他”,后提到“他妻子”。因为属天真理(celestial truth)是一回事,属天的真理(truth celestial)是另一回事。属天真理来源于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而属天的真理则来源于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被植入属天之物或属天品质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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