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54.若非是人的自我,或源于人的自我,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可能存在,因为人的自我是邪恶本身,这意味着人完全是邪恶和虚假。我从以下事实清楚明白这一点:当人的自我之物在灵人界呈为可见时,它们看上去如此丑陋,以至于没有人能描绘出比这更丑陋的东西了;然而,这自我之物照着自我的性质而各不相同。因此,人若瞥见他的自我之物,必对自己感到恐惧,想要逃避自己,如同逃避魔鬼一般。而另一方面,人的自我之物一旦被主赋予生命,看上去又美丽又可爱,并照着添加了主的属天品质的生命而各不相同。事实上,那些获得仁爱,或因仁爱而活过来的人看似少男少女,有着极其漂亮的面孔。而那些获得纯真的人则看似赤身的婴孩,胸前环绕着各种花环,头上戴着冠冕;他们住在钻石般的光芒中,嬉戏玩耍,拥有源于至内在的一种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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