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532.在天堂,凭主的光可以看到令人惊叹的景象,数量多到无法列出。这些景象是由代表主及其国度的一个接一个的场景组成的,类似先知和约翰在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场景。此外还有其它具有象征性,或具有灵义的事物。人用肉眼永远无法看到这些事物,但在内视或灵眼被主打开的那一刻,这类事物就会变得可见。先知们的异象只是他们内视的打开,例如约翰看到金灯台(启示录1:12-13),如同精金的圣城,它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启示录21:2, 10-11);更不用说先知书提到的许多事物。由此不仅可以知道天使生活在最明亮的光中,还可以知道那里有无数事物,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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