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526

1526.我被引离对

1526.我被引离对具体事物,即身体事物的观念,好叫我的注意力可以集中在属灵观念上。这时,一道由钻石般的明亮光芒产生的光辉出现了,并且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我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来描述这光,因为它的确就像每个微小元素都在闪闪发光的钻石。只要被保持在这光中,我就感觉世俗和肉体之类的具体事物,可以说远在我之下。这段经历教导我,那些被引离物质观念并沉浸于属灵观念的人享受怎样的亮光。此外,我还多次看到灵人和天使拥有的光,倘若把我所有的经历都记述下来,恐怕会填满许多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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