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第十三章
天使生活所在的光
1521.大量经历使我清楚得知,除了味觉外,灵人和天使拥有所有感觉,并且这些感觉远比世人的敏锐和完美得多。天使们不仅看到彼此,相互联系,体验由相爱带来的无上幸福;而且他们在自己的世界所看到的东西也比世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灵人界和天堂充满像先知们所看到的那类代表性物体,这些物体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任何人只要眼睛被打开,仅仅观看几个小时,都必目瞪口呆。天堂之光是这样,它比我们太阳系的正午之光难以置信地优越。然而,他们没有来自这个世界的光,因为他们太高或太深,超出这光照耀的范围;相反,他们拥有来自主的光,主是他们的太阳。在天使看来,即便这个世界的正午之光也是漆黑一片;当有机会注视这光时,他们就好像在注视纯粹的黑暗,这是我从经历中得知的。这表明天堂之光与世界之光何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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