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511.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并且清楚得再没有比这更清楚的是:沉浸在虚假中的灵人会流入人的思维,并且具有强烈的说服力,使得虚假如此看似真理,以至于这虚假只能被视为真理;他们是通过自己的气场做到这一点的。沉浸在邪恶中的恶魔也一样,他们以类似方式流入意愿,使邪恶看上去完全就像良善,以至于这邪恶只能被感觉为良善;他们也是通过自己的气场做到这一点的。我被允许上千次地清楚感知到灵人或恶魔的流注,也感知到它来自谁,以及天使如何为主清除这些影响,除此以外还有其它许多难以详细描述的细节。我由此清楚看到并无比确定两件事:一是人里面的虚假和邪恶来自哪里;二是这一事实,虚假的假设和对邪恶的欲望造成了肉身生活结束后保留下来,并如此清楚显现出来的这些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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