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76

1476.“使我因你

1476.“使我因你平安无事”表示如此属天之物就不会有向它所行的暴力,或说在这种情况下,属天之物就不会被滥用。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如前面几次所说的,正确的次序是,属天之物流入属灵之物,属灵之物流入理性,理性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当有这种次序存在时,属天之物会使属灵之物适应它的目的,属灵之物则使理性适应它的目的,理性又使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适应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一般会成为最外层的器皿;或也可说,记忆知识或事实,无论具体还是细节,都会成为与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相对应的最表层的器皿;而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则成为与属灵事物或属灵观念相对应的器皿;属灵事物或属灵观念又成为与属天事物或属天观念相对应的器皿。当遵循这种次序时,属天之物就不会遭受任何暴力;否则,就会遭受暴力。此处在内义上论述了主所接受的教导,所以也描述了祂是如何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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