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472.“埃及人看见你”表示由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构成的记忆知识,当人们看到属天的知识、认知或概念时,其性质就是所描述的样子。这从“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是指由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构成的记忆知识,如前所示(1164-1165, 1194-1195, 1462节)。由此明显可知“埃及人看见你”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这记忆知识就是本节所描述的样子。由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构成的记忆知识就具有这种特征;它还有某种属世之物或世俗元素在里面,这一点在孩子刚开始学习时就表现出来了,也就是说,事物越高级,他们就越渴望它们;当他们听说这些事物是属天和神性的时,更是如此。但这种快乐是属世的,是由属于外在人的一种强烈渴望产生的。对其他人来说,这种强烈渴望使他们唯独以由宗教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为乐,却没有任何进一步的目的。而事实上,这种记忆知识,或说对这种知识的研究只是一种旨在实现某种功用的工具。具体地说,知识或认知可以充当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器皿;当服务于这个目的时,它们首先进入功用,并从这功用中获得自己的快乐。
稍加注意,谁都能清楚看出,由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或宗教知识的储存本身只是用来使一个人变得理性,然后变得属灵,最后变得属天的一种手段;他的外在人可以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他的内在人联结。当到达这一点时,他就到达功用本身,而内在人只关注功用。出于同样的原因,主也灌输儿童和青少年在记忆知识或学习东西中所体验的快乐。然而,当一个人开始唯独以记忆知识为乐时,一种身体的欲望就会把他带走;他被如此带走,也就是唯独以记忆知识为乐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属天之物到何等程度,并且记忆知识或事实也在何等程度上向主关闭自己,并变得物质化。相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越是以功用为目的,如为了人类社会,为了主在地上的教会和祂在天上的国度,尤其为了主自己,它们就越向主打开。出于这些原因,天使虽拥有由一切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或说拥有一切宗教知识,并且他们的知识如此广泛,以至于世人几乎无法理解其万分之一,但与功用相比,他们却视知识为毫无价值,如同虚无。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这些话表示什么。说这些事是因为,主还是个孩子时就知道这一点,并以这种方式思想,即:如果祂只对由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构成的记忆知识有一种强烈渴望,并被这种渴望带走,那么这种记忆知识就会具有这种特征:祂不再关心属天事物,只关心知识或认知本身;这时,祂会因获得知识的渴望而被剥夺这知识。我将在下文详细说说这些问题。
注:当从事内在知识的学术研究的人看到知识时,他们往往以亚伯兰所预测的此处埃及人的方式来对待它;他们认识到知识是“妻子” (属天真理),却想杀“亚伯兰”(沉迷于知识是为了知识本身的缘故,而不是为了某种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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