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61

1461.“亚伯兰就

1461.“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表示被教导来自圣言的概念、知识或认知。这从“埃及”和“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稍后会看到:“埃及”表示由这些概念、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寄居”表示被教导。主在童年时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这一点从前面(12:9;1457节)所引用的路加福音中的经文,以及刚才关于外在人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外在人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不可能与内在人对应并一致。外在人是肉体和感官的,或说以肉体为中心,以感官为导向,不会吸收任何属天或属灵之物,除非知识或认知被植入它,如同植入土壤;因为属天事物能在这些知识或认知里面找到它们的接受器皿。但知识或认知必须来自圣言。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是这样:它们会提供通向主自己的途径。因为圣言本身经由天堂从主而来,主的生命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尽管这一点在外在形式上看不出来。由此可见,在主的童年时期,祂不愿被灌输其它任何知识或认知,只愿被灌输圣言的知识或认知;如刚才所述,这些知识或认知给祂打开通向祂的父耶和华自己的途径,而祂将要与父结合并成为一。这种愿望甚至更强烈,因为圣言中所说的话,就其至内层而言,没有一句不关注祂,也没有一句不首先来自祂。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仅仅是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本质的一个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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