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4

144.“起了名”表

144.“起了名”表示认识它们的性质,这是因为古人将“名”理解为事物的本质,将“看见并按名称呼”理解为认识性质。这就是为何他们给儿女起名时,是按着名字所表示的事物来起的;因为每个名字都有某种独特事物在里面,以使他们能从名字并凭名字知道自己孩子的出身和性质;这在本书后面部分可以看出来,蒙主的神性怜悯,那时我们将论述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因此,既然名字暗含一个人的出身和性质,那么“按名称呼”就没有别的意思了。这在古人当中是一种惯常的说话方式,但人若不明白这一点,肯定想知道它们是否真的有这些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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