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1437

1437.“他们都出

1437.“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表示祂以这种方式接近爱的属天事物,这从“迦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地”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事物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代表性教会就是在那地建立的;在该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代表主,以及祂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不仅适用于仪式,还适用于与这些仪式相关的一切,包括事奉的人,他们所事奉的事,甚至事奉的地方。由于代表性教会在那里,所以这地被称为圣地,尽管它一点都不神圣,因为那里住着崇拜偶像和亵渎者。这就是此处和下文中的“迦南地”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的原因。事实上,爱的属天事物,也唯独这些事物存在于主的国度,并构成祂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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