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424.“土地上所有的宗族都要因你得福”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这从本节(12:3)和前一节(12:2;1420, 1422节)所论述的“赐福”的含义,以及“土地上所有的宗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土地上所有的宗族”是指一切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在圣言中,“宗族”与“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所表相同,因为这个词用来描述它们;并且经上也说“民族的宗族”和“人民的宗族”。“民族”表示良善,如前所示;“人民”表示真理,也如前所示(1259节);因此,“宗族”既表示良善,也表示真理(1261节)。这些人之所以被称为“土地上所有的宗族”,是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爱之信的产物,这信构成教会。“土地”表示教会,因而表示构成教会的信,如前所示(5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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