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420.“你要成为一个福源”表示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或说每一个事物都来自主。这从“福源”的含义清楚可知。“福源(译注:经上或译为祝福,洪福等)”论及一切良善;在外在意义上论及肉体、世俗和属世的良善,在内在意义上则论及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成为一个福源”就是成为一切良善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的给予者。这话绝无可能是指着亚伯兰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亚伯兰”代表主,唯独主是一个“福源”。后面指着亚伯拉罕说的话也是如此:
亚伯拉罕必定成为一个又大(人口)又多的民族,地上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他得福。(创世记18:18)
论到以撒:
地上所有的民族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6:4)
论到雅各:
地上所有的宗族必因你和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8:14)
谁都能清楚看出,民族不可能、也没有因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他们的种得福,而是因主得福。这在诗篇中说得很清楚:
祂的名要存到永远,祂儿子的名要在太阳面前恒久;所有民族都要因祂得福。(诗篇72:17)
这论及主。又:
你使祂成为永久的洪福。(诗篇21:6)
这也论及主。耶利米书:
列族必因耶和华蒙福,也必因祂荣耀。(耶利米书4:2)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一个福源”表示主,当主被称为“一个福源或洪福”时,它表示一切属天和属灵事物皆来自祂,这些事物唯独是良善;它们因唯独是良善,故唯独是真理。因此,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存在于属世、世俗和肉体的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后者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并“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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